濰柴動力今日披露實際控制人山東重工集團有限公司為進一步避免同業競爭的相關承諾。濰柴動力2011年9月13日接到第一大股東濰柴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函件,稱在濰柴集團下屬企業濰柴(揚州)亞星汽車有限公司收購江蘇亞星汽車集團有限公司持有的揚州亞星客車股份有限公司1.12億股國有股份項目審核過程中,按證監會的要求,山東重工集團有限公司(隸屬山東省國資委,持有濰柴集團100%股權)作出《關于避免同業競爭的說明》。
山東重工承諾,為支持濰柴動力做強做大主業,增強上市公司獨立性,避免旗下合資公司濰柴道依茨柴油機有限公司與濰柴動力之間今后可能產生的業務競爭,根據山東重工的發展戰略規劃和產業布局,確定濰柴動力作為山東重工今后汽車及工程機械用發動機業務運作及整合的唯一平臺。
濰柴道依茨公司為濰柴集團和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道依茨有限公司各出資50%成立的合資公司。濰柴道依茨主營開發、生產、銷售226B系列柴油機及其零部件。公開資料顯示,濰柴動力及附屬公司與濰柴道依茨曾于2010年8月23日簽訂協議,由濰柴動力及其附屬公司向濰柴道依茨采購柴油機零部件及相關產品,預測2011年至2013年關聯交易上限分別為6300萬元、7800萬元、1億元。雙方還簽訂協議,由濰柴動力及其附屬公司向濰柴道依茨銷售柴油機零部件毛坯及相關產品,預測2011年至2013年關聯交易上限分別為1.66億元、2.3億元、3.15億元。濰柴動力還向濰柴道依茨提供代理銷售與維修服務,預測2011年至2013年關聯交易上限分別為4000萬元、4700萬元、5400萬元,上述3項協議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
山東重工表示,將敦促濰柴集團成立專門工作組,積極與德國道依茨、濰柴動力協調溝通,商討進一步避免濰柴道依茨與濰柴動力之間今后可能產生業務競爭的相關重組整合方案。
在完成上述重組整合期間,山東重工保證不利用對濰柴動力控制關系從事有損上市公司及其股東利益的行為,依法采取必要及可能的措施避免山東重工及濰柴道依茨與濰柴動力主業之間發生競爭及利益沖突的業務或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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