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別:CHN
批準時間:1998-03-23
實施時間:1998-03-23
發布時間:1998-03-23
失效日期:
制定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發布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法規公告980430第4期(總第22期)
中文名稱: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紡織品出口退稅率的補充通知[中國]
外文名稱:
內容:
1998年3月23日國稅函[1998]16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根據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了《關于提高紡織原料及制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財稅字[1998]27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就有關問題補充明確如下:
一、從一般納稅人購進的《通知》中所列貨物按11%的退稅率辦理退稅。
二、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的《通知》中所列貨物仍按6%的退稅率辦理退稅。請各地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嚴格按上述規定辦理退稅審核。
抄送:財政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 關于調整紡織品出口退稅率的補充通知 國別:CHN
批準時間:1998-03-23
實施時間:1998-03-23
發布時間:1998-03-23
失效日期:
制定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發布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法規公告980430第4期(總第22期)
中文名稱: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紡織品出口退稅率的補充通知[中國]
外文名稱:
內容:
1998年3月23日國稅函[1998]16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根據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了《關于提高紡織原料及制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財稅字[1998]27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就有關問題補充明確如下:
一、從一般納稅人購進的《通知》中所列貨物按11%的退稅率辦理退稅。
二、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的《通知》中所列貨物仍按6%的退稅率辦理退稅。請各地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嚴格按上述規定辦理退稅審核。
抄送:財政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 關于調整紡織品出口退稅率的補充通知 國別:CHN
批準時間:1998-03-23
實施時間:1998-03-23
發布時間:1998-03-23
失效日期:
制定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發布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法規公告980430第4期(總第22期)
中文名稱: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紡織品出口退稅率的補充通知[中國]
外文名稱:
內容:
1998年3月23日國稅函[1998]16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根據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了《關于提高紡織原料及制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財稅字[1998]27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就有關問題補充明確如下:
一、從一般納稅人購進的《通知》中所列貨物按11%的退稅率辦理退稅。
二、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的《通知》中所列貨物仍按6%的退稅率辦理退稅。請各地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嚴格按上述規定辦理退稅審核。
抄送:財政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 關于調整紡織品出口退稅率的補充通知 國別:CHN
批準時間:1998-03-23
實施時間:1998-03-23
發布時間:1998-03-23
失效日期:
制定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發布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法規公告980430第4期(總第22期)
中文名稱: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紡織品出口退稅率的補充通知[中國]
外文名稱:
內容:
1998年3月23日國稅函[1998]16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根據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了《關于提高紡織原料及制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財稅字[1998]27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就有關問題補充明確如下:
一、從一般納稅人購進的《通知》中所列貨物按11%的退稅率辦理退稅。
二、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的《通知》中所列貨物仍按6%的退稅率辦理退稅。請各地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嚴格按上述規定辦理退稅審核。
抄送:財政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 關于調整紡織品出口退稅率的補充通知 國別:CHN
批準時間:1998-03-23
實施時間:1998-03-23
發布時間:1998-03-23
失效日期:
制定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發布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法規公告980430第4期(總第22期)
中文名稱: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紡織品出口退稅率的補充通知[中國]
外文名稱:
內容:
1998年3月23日國稅函[1998]16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根據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了《關于提高紡織原料及制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財稅字[1998]27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就有關問題補充明確如下:
一、從一般納稅人購進的《通知》中所列貨物按11%的退稅率辦理退稅。
二、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的《通知》中所列貨物仍按6%的退稅率辦理退稅。請各地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嚴格按上述規定辦理退稅審核。
抄送:財政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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