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范圍:
進料加工合同項下的進出口貨物,適用本于冊。
二、欄目填寫規范:
1、進料加工批準書:填具后由各進出口總公司、省、市、自治區廳、局級工業主管部門加具審批意見并簽章。
2、經營單位:對外簽訂并執行本合同的中國境內企業全稱。
3、負責人: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或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姓名。
4、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經營單位的通訊地址和聯絡電話號碼,郵政編碼應一并填明。
5、生產單位:負責加工本合同貨物的企業全稱。
6、負責人:加工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或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加工企業的負責人姓名。
7、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生產單位的通訊地址和聯絡電話號碼,郵政編碼應一并填明。
8、進口合同號:合同的年份、字軌和編號及附件號碼。
9、進口許可證號:如屬于應申領進口許可證的,應逐一填明。
10、進口料、件總值及幣別:本合同項下進口料、件的總值及幣別一并填明。
11、進口口岸:本合同貨物在我國辦理申報進口手續的地點。
12、出口合同號:出口合同的年份、字軌和編號及附件編號。
13、出口成品總值及市別:出口合同訂定的出口成品總值及幣別。
14、出口口岸:本合同項下貨物在我國辦理申報出口手續的地點。
15、成品返銷期限:合同訂定的返銷成品期限。
16、進口料、件名稱:合同訂明的進口料、件全稱。如不止一種,應逐項填報。
17、規格:合同訂明的進口料件規格、型號、品質、等級等。
18、單位:進口料件的計量單位。
19、數目:合同訂明的進口料件的數量。
20、單價:合同訂明的每項進口料件的單價。
21、總值:合同訂明的每項進口料件的總值。成交價格條款及幣別應一并填明。
22、成品單耗:合同訂明的加工每件成品所需消耗進口料件的量。
23、加工出口成品品名、規格、數量:合同訂明的加工出口成品的名稱、規格、型號、品質、等級、數量等一并在此欄填具。
24、報關日期:向海關辦理本批進口貨物申報手續的日期。
年、月、日均應填具。
25、進口合同號:貨物的進口合同的年份、字軌和編號及附件編號。
26、單位:進口貨物的計量單位。
27、數量:進口貨物的數量。
28、價值:進口貨物的價值。成交價格條款、幣別應一并注明。
29、進口數量累計:本合同項下同一品種、規格貨物的進口數量累計數。
如果不止一種貨物,應逐項分別累計。
30、調出日期:料件調撥出倉的日期。
31、調撥手冊號:調人料件的加工貿易手冊編號。
32、品名、規格:被調出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品質、等級等。
33、單位:被調出貨物的計量單位。
34、數量:調出貨物的數量。
35、金額:調出貨物的金額,應填明幣別。
36、調入單位名稱:填具調人料件單位的全稱。
37、報關日期:向海關辦理本批出口貨物申報手續的日期。
年、月、日均應填具。
38、出口合同號:貨物出口合同的年份、字軌和編號及附件號碼。
39、貨物名稱、規格:本批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品質、等級等。
40、單位:出口貨物的計量單位。
41、數量:如不止一種規格或品種,應分別列明。
42、價值:貨物的成交價格及成交條款。
43、出口數量累計:本合同項下同一品種、規格、貨物的出口數量累計數。不同品種或規格應分別累計。
44、審批進口料、件、名稱、規格、數量:由海關核準進口的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
45、實際總進口料、件、名稱、規格:本合同項下己辦理進口貨物申報手續的料、件的名稱規格。
46、數量:本合同項下已辦理進口貨物申報手續的料件的數量。
47、單耗:每件成品消耗進口料件的量。如料件不止一種,應逐項填報。
48、總耗:本合同項下出口成品實際消耗進口料件的總量。
如料件不止一種,應逐項填報。
49、剩余料件數目:完成本合同后所剩余的進口料件的名稱、規格、型號、品質、等級以及數量等情況。
50、出口成品名稱、規格、數目:貨物的全稱、規格、數量、凈重等,如出口成品不止一種規格,應逐項填報。
51、剩余殘次品及邊角料數目:完成本合同后所剩余的殘次品及進口料件的邊角料的名稱、規格、型號、品質、等級以及數量等情況。
52、進口料件總金額(人民幣):實際申報進口貨物的總金額。如以外幣計價的應按當時牌價折算成人民幣價格。
53、出口成品總金額(人民幣):實際申報出口的貨物的總金額。如以外幣計價的應按當時牌價折算成人民幣價格。
54、申請核銷意見:完成合同后,對處理有關剩余料件以及其他問題向海關提出的申請在此欄填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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