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關理論概述
(一)、貿易保護主義學說
1.重商主義時期的貿易保護主義說。 法國的柯爾貝是首先將海關看作保護主義政策的工具的經濟學家。他所設想的海關制度,一方面通過保護性關稅阻止外國制造品出口,另一方面鼓勵國內必需的原材料輸入和國產制成品的出口,其宗旨是要形成國際收支順差,增加國內的外匯儲備。
2.國家最優關稅說。 這種理論假設某國在一定時期所進口的某種商品占世界市場很大的份額,足以單方面影響世界市場的價格。在這種民政部下,對進口品征收關稅可能會影響國內同類產品的價格,也會降低國外產品的價格。這樣,該進口國就可以從自己征收的關稅中獲得收益。該理論認為,外國商品的供給彈性越低,最優關稅稅率就越高;相反,如果供給彈性無窮大,那么最優關稅稅率就等于零。然而,由于進口國因關稅而獲得的利益低于外國人因這種關稅而受到的損失,因此,對于整個世界來說,國家的最優關稅帶來的是凈損失。
3.新生工業說。 1971年亞歷山大 · 漢密爾頓在他的《關于工業制成品的報告》中提出了新生工業說,該理論在發展中國家很流行。他認為,在發展中國家中,征收臨時性關稅是正當的,因為它能減少工業制成品的進口。由于這些國家在其發展的初始階段,工業產品成本高,關稅保護使其免受發達國家相關產品的競爭,從而獲得發展的機會,并降低生產成本。新生工業說所指的關稅保護是一種暫時的保護,曾為許多國家所采用。
4.新生政府說(財政收入說)。 一些學者認為,在一些新誕生的國家,關稅作為政府收入的重要來源給這些國家帶來了很大的社會和經濟利益,而進出口稅作為一項保護工業的措施,其作用相對減弱。而事實上,許多低收入國家對關稅的依賴程度大大高于高收入國家。
5.國防說。 該理論認為進口壁壘有助于一個國家的儲存和該國生產能力的形成,為未來的經濟和軍利益積累物資。
6.新重商主義說。 各國海關在其發展過程中,與貿易保護主義有著密切的聯系。它擁有相當大的權力,不但擔負最基本的稅收工作,還承擔著貨檢、旅檢、船檢、郵檢和緝私等任務,是各國保護主義政策的執行機構。
(二)、自由貿易理論
1.關稅基本理論。 關稅通常會減少所有國家,包括征收關稅國家的福利。理由是:
(1)國內生產者因關稅獲得的收益小于消費者因關稅付出的成本,關稅帶來的是一種凈損失。
(2)為了多征收關稅,一國必須在其關境內派駐更多的海關人員,從某種程度上說是一種社會資源的浪費。
(3)貿易保護可能會延緩本國技術進步并且導致外國政府對該國的貿易壁壘采取報復措施。通過損害該國的出口市場而使該國付出更多的成本。
2.報復性關稅說。 這一理論假設如果一國對另一國的出口商品征收高額的進口稅,后者完全有可能對來自該國的產品采取報復性措施。如果相互的報復升級為一場全面的貿易戰,貿易雙方都將受到嚴重的損害。報復性關稅不利于國際貿易的健康發展,損害了全國的根本利益。
3.生產補貼說。 該理論指出國家完全可以對該生產企業給予一筆固定的補貼或按固定數額降低其稅收,而不必通過海關來對這種產品采取保護措施。強調某一特定的特定的關稅能誘導國內企業增加的任何產量,也可以通過提供生產補貼來達到,并且此方法比關稅更有效,且成本比較低。
目前,國際貿易正以數倍于世界生產總值的速度向前發展。為了促進國際貿易的進一步發展,各國都認為應降低關稅,取消或限制配額,摒棄歧視性貿易政策。海關的含義應突破世界各國的傳統概念,應建立一個指導性的全球海關組織機制,使各國海關制度逐步趨同,使國際貿易往來呈現更大的自由化。
二、海關政策的內涵及其制約因素
(一)、本國實行的外貿政策
一個國家對外貿易政策的貫徹實施,主要是由海關來實現的。所以,海關政策一直被認為是外貿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國一般實行兩種外貿政策:即自由貿易政策和貿易保護政策。但在大多數國家,往往是這兩種政策兼而有之。在保護主義為主的貿易政策指導下,海關服務于保護主義政策。它通過設置直接或間接的障礙——冗長繁雜的海關手續、苛刻的衛生技術標準和較高的關稅壁壘等來干預對外貿易。在自由貿易為主的貿易政策下,海關服務于貿易自由政策,通過在通關環節簡化海關手續、降低或減免關稅、減少或取消非關稅措施等來為對外貿易活動提供便利。
(二)、本國的政治經濟形勢
本國的政治經濟形勢是影響海關政策的根本因素。要求海關對進出口管理活動從粗放落后的公平高效,基本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要求和同國際規則接軌的現代化海關制度。
(三)、國際貿易及本國對外貿易形勢
近年來,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國際貿易出現了一系列新特點: (1)地區貿易集團化有重大發展; (2)國際貿易中的競爭方式向集約化、綜合化方向發展,封閉式競爭讓位于開放式競爭,競爭領域從貨物向服務、投資、知識產權領域延伸; (3)加強高科技和環保方面的保護措施,對戰略產業實施支持、扶持措施; (4)管理貿易趨勢加強,并將成為多邊貿易體制和各國貿易政策的基礎和核心。
(四)、本國的外交政策
海關政策與本國的外交政策始終是互相聯系的。海關政策實際上就是其外交政策的具體反映,是一個國家外交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
(五)、本國的產業政策
各國政府總是把海關政策作為抵御外來競爭,保護本國工業、扶持幼稚產業的工具。以關稅政策為例,它的制定很大程度上受本國產業政策的制約。因此,從我國的實際出發,在適應國際貿易自由化的同時,有必要實行適當的貿易保護政策,充分發揮關稅的宏觀調控作用,為我國的產業政策服務。
依據產業有效保護理論,名義關稅稅率在一般情況下應隨加工程度的提高而逐漸提高,形成梯形結構,即原材料、中間投入品、制成品的關稅稅率依次提高。
(六)、國際上的海關條約及法規
各國的海關政策不但要遵循國內的貿易政策法規,還要遵守國際上、地區間的海關條約和法規。目前,世界海關組織是對各國海關制度進行協調的國際組織。它是由最初以歐洲為中心、研究海關業務技術問題的海關合作理事會發展而來的。加入世界海關組織的國家必須按其公約的標準行事。在全球貿易自由化的趨勢不斷加強、多邊貿易體制不斷鞏固的情況下,各國的海關政策必須與國際慣例及條約接軌,跟上國際貿易的發展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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