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修正案(草案)》今天提交正在舉行的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
目前,走私活動猖獗,海關執法手段不足,打擊走私力度不夠。此草案旨在維護進出口管理秩序,加大打擊走私的力度,保證國家稅收、有效促進國民經濟健康發展,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今后中國海關將把重點放在打擊走私,對海關增加必要的執法權力上。
該海關法修正案草案,著眼于促進對外貿易,提高海關工作效率,參照國外好的做法和國際慣例,對海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執法行為加以嚴格規范。
該草案有關規定健全了緝私體制和明確了緝私警察的地位,完善了海關監管制度,包括完善保稅制度,增加對加工貿易管理的規定,加強稅收征管制度;完善海關擔保制度。同時草案進一步完善了海關的行政執法手段,在海關監管區和海關附近沿海沿邊地區,對有走私嫌疑的運輸工具、貨物物品、海關可以扣留;在上述地區以外,對有走私嫌疑的運輸工具和非公民住處的有藏匿走私貨物、物品嫌疑的場所,經關長批準,無論當事人是否到場,只要有見證人,均可以徑行檢查,并對有證據證明的,有走私嫌疑的運輸工具,貨物、物品可以扣留。另外,經關長批準,可查詢走私嫌疑人在金融機構、郵政企業的存、匯款。
草案在完善法律責任,加大打擊走私力度方面注重強化海關的行政處罰措施,對與海關管理有關的其他違法行為也規定了處理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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