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屬檢驗檢疫局,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
為了規范對出入境檢驗檢疫貨物的通關管理,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與海關總署決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建立新的檢驗檢疫貨物通關制度,實施“先報檢,后報關”的通關模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取消原“商檢、動植檢、衛檢”(以下簡稱“三檢”)以放行單、證書以及在報關單上加蓋放行章等通關放行形式。
二、自2000年1月1日起,對實施進出境檢驗檢疫的貨物,正式啟用“入境貨物通關單”和“出境貨物通關單”(樣式見附件一、附件二),并在通關單上加蓋檢驗檢疫專用章。
三、對列入《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口商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另文下達)范圍內的進出口貨物(包括轉關運輸貨物),海關一律憑貨物報關地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簽發的“入境貨物通關單”或“出境貨物通關單”驗放。
四、在2000年1月1日之前已經取得原“三檢”出境放行憑證的貨物,貨物出境報關地檢驗檢疫局憑原“三檢”簽發的有關單證予以換發“出境貨物通關單”,海關憑“出境貨物通關單”驗放。
五、對未列入《目錄》范圍的進出口貨物,除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另有文件規定外,如海關需要企業提供有關進出口貨物數量等檢驗證明時,也可接受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指定、認可或審批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
六、全國海關H883/EDI 參數數據庫中已據此做出相應調整,請各海關按如下說明接收數據文件:
1、節點名:ZS31
2、用戶名:BULLETIN
3、目錄名:[.H883APP]
4、文件名:
COMPLEX.TXT《商品綜合分類表》
TRADE-MODE-REL.TXT《貿易方式證件表》
LICENSEDOCU-REL《監管證件代碼表》
5、請各關查閱《商品綜合分類表》商品編號98010030,備注是1999年12月31日為最新版本。
特此通知。
附件1、入境貨物通關單(樣式)
附件2、出境貨物通關單(樣式)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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