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上冒著黑煙的推土機、挖掘機和叉車等工程機械,將不允許出現在哈爾濱市建成區和縣(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區。25日,記者從哈爾濱市生態環境局獲悉,為進一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減少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排放,哈爾濱市擬出臺通告,劃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以下簡稱禁用區)。預計明年4月1日起,哈爾濱市建成區和縣(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區將成禁用區。
什么是非道路移動機械?
按照正在公示的《關于對劃定哈爾濱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域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非道路移動機械包含裝配有發動機的移動機械和可運輸工業設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工業鉆探設備、工程機械(包括裝載機、推土機、壓路機、瀝青攤鋪機、非公路用卡車、開槽機、樁工機械、挖掘機、叉車等)、材料裝卸機械、機場地勤設備、空氣壓縮機、發電機組等。
如何判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
《通告》指出,最直觀的就是排放黑煙等明顯可視污染物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此外,包括經檢驗污染物排放超過《非道路柴油移動機械排氣煙度限值及測量方法》(GB36886-2018)中Ⅲ類限值的非道路移動機械。
《通告》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對違反《通告》規定的,由相關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規定予以處罰。禁用區范圍內禁止使用排放黑煙等明顯可視污染物和排氣煙度超過相關規定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排放限值標準、禁止使用區域范圍等由哈爾濱市生態環境局根據本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實際依法適時進行調整,并向社會公布。
《關于對劃定哈爾濱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域的通告》公示時間:2019年11月21日至12月4日。(來源:黑龍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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