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寶雞市鐵腕治霾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關于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的通告,規定從2019年6月1日起,在全市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域內,禁止不達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
那么禁用范圍和時間是什么?寶雞市在用工程機械,凡達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動機械排氣煙度限值及測量方法》(GB36886-2018)規定的Ⅲ類限值標準的,6月1日起禁止在寶雞市中心城區使用,10月1日起禁止在全市行政區域內使用。(中心城區:西、北至城北高速公路、東至隴海鐵路貨運南環線聯絡線和210省道、南至徐蘭鐵路客運專線和自然山體邊緣,面積約為355平方公里。)
哪些屬于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據悉,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是指達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動機械排氣煙度值及測量方法》(GB36886-2018)規定的Ⅲ類限值標準或排放黑煙等可視污染物的非道路柴油移動工程機械,主要包括裝載機、推土機、壓路機、挖掘機、打樁機、瀝青攤鋪機、非公路卡車等。
寶雞市將于9月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和編碼登記工作。同時,記者獲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有關規定,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住建、交通運輸、城管、水利、林業等相關單位對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在禁止使用區域內發現施工工地使用排放不合格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由住建、交通運輸、城管、水利、林業等施工審批監管單位責令立即停止使用,并將高排放施工機械設備清退出場。對拒不整改繼續使用的,由生態環境等主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依法處理。(來源:寶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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