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濮陽市環保局獲悉,為進一步改善空氣質量,減少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7月1日,濮陽市啟動了為期1個月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專項執法檢查。檢查范圍為市城區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用區域,即市城區衛都路以南、濮瑞路以東、晉豫魯鐵路以北、106國道以西的區域。
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管控是大氣污染防治的重要內容。為有效控制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濮陽市有關單位成立了4個專項檢查組:油品檢查組由市發改委牽頭,建筑工地檢查組由市住建局牽頭,工廠檢查組由市工信委牽頭,物流企業檢查組由市交通局牽頭。此外,濮陽市還成立了非道路移動機械綜合執法督導組,負責協調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管控數據的指導、匯總、上報等工作,督導各專項檢查組開展工作。
7月1日起,在禁用區內使用未經貼標編號、未達到國Ⅲ以上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部門將依法對施工業主單位處罰并責令其整改治理;禁用區外使用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必須登記貼標、達標排放,發現超標排放的,環保部門將依法對其實施處罰,并責令整改治理;銷售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將沒收違法所得,并處貨值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同時沒收、銷毀無法達到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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