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6號)等文件規定,強化我市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管理,督促工程參建單位落實主體安全責任,切實消除起重機械實體隱患,市監督總站按照工作計劃于5月份對全市部分在施住宅產業化工程施工現場建筑起重機械開展安全專項執法檢查工作。
本月共對海淀、豐臺、石景山、昌平、通州、房山6個區的12個住宅產業化工程在用51臺建筑起重機械(塔式起重機21臺,施工升降機30臺)開展執法抽查。經查,各施工總包單位對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資料編制、審批、驗收、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等要求落實基本到位。機械實體經檢測整機不合格的機械5臺(塔式起重機2臺,施工升降機3臺),合格率90.2%。對抽檢不合格的設備產權單位北京市晉塔建筑機械設備租賃有限公司(不合格設備編號為京CP-T21486、京CP-T00449)、北京金山建筑機械廠(不合格設備編號為京HD-S36727)、北京魯洋創業商貿有限公司(不合格設備編號為京FT-S36250、京FT-S30841),市監督總站已責令產權單位立即整改,并對上述三家產權單位依法實施行政處罰。目前該設備已整改完畢,且復檢合格。
市監督總站在本年度執法檢查中將持續加大執法力度,對專項執法檢查中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設備的責任單位將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并對相關責任單位進行通報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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