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日本特大地震中福島核電站發生核泄漏使核電站的安全性問題,以及核電站如何應對突發自然災害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3月13日,中核集團首席快堆專家、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快堆工程部總工程師徐銤就日本特大地震引發核電站泄漏事件接受了新華社記者的采訪。在采訪中,他表示我國核安全法規標準采用了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最新研究成果,核電站建設和運行安全可控,但也應從日本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訓,制定更加周全的應對自然災害的安全預案。
徐銤表示,按照國際原子能機構核事件分級表,這次福島核電站的事件等級被日本官方評定為4級,低于5級的美國三里島事件,更遠低于7級的切爾諾貝利事件。按照現在掌握的信息看,反應堆處于受控狀態,日本政府和東京電力公司采取了準確有效的應對措施,不會對環境造成很大影響,泄露的放射性物質是有限的,不會大范圍波及群眾,更不會飄散到我國。但對后續發展應密切關注。
據他介紹,核電站發生意外時確保安全有三大要素,一是安全停堆,二是導出余熱,三是包容放射性。日本福島核電站基本做到了上述三點,但由于1號機組和3號機組備用冷卻系統失靈,剩余裂變產物產生的衰變熱量無法導出,高溫燃料和水反應產生氫氣,釋放出來的氫氣在核島密閉廠房內發生爆炸,帶出了部分放射性物質。
徐銤介紹說,日本福島核電站1號機組為上世紀70年代初建成的首批商用核電站,我國正在運行和建設的核電站多為80年代和90年代后改進型或革新型核電站,安全性能優于首批投運的商用電站。
“我國核電站‘門檻’比世界平均水平要高,核電站的選址更加保守、安全,均遠離地質斷裂帶,建在穩定的基巖上。抗震標準、防洪標準等都做到了‘高一級’設防,并且受國家核安全局的嚴格審查。”他說。
“核電站的設計建設考慮到經濟性,都按照千年一遇自然災害的標準進行,但此次日本發生的地震是人類歷史的第一大地震,里氏9級加上地震伴生的大海嘯,這是人類歷史的巨大災難。值得欣慰的是日本政府和東京電力公司對地震中的核電站安全高度重視,采取了積極有效的預防措施和保護群眾安全疏散撤離計劃,到目前為止,僅有22人受到輕微放射性污染。在巨大危機面前,臨危不亂,組織有序,高度透明,避免且減少了恐怖和信任危機。日本地震中面對危機的管理有許多經驗反饋值得思考,我們要從日本這次事件中吸取教訓,提高對自然的認識,提高設計標準和安全要求。”徐銤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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